基礎才(cai)是重(zhong)中之(zhi)重(zhong)——對var的誤(wu)會,對不起(qi),我愿望(冤(yuan)枉)你了
很多人都不用var,說它在運行時會影響程序的性能,比如下面兩個
var i = 10; // implicitly
int i = 10; //explicitly
說強類型比隱式類型的運行時效率高,其實不是這樣的,這兩行代碼運行時效率一樣,因為var是在編譯時由編譯器把它解釋成強類型的。
從 Visual C# 3.0 開始,在方法范圍中聲明的變量可以具有隱式類型 var。 隱式類型的本地變量是強類型變量(就好像您已經聲明該類型一樣),但由編譯器確定類型。
所以,以后大家可以放心的用var了,呵呵,只是程序可讀性不如強類型。
最后說一(yi)名(ming),對不(bu)起“var",我(wo)之(zhi)前一(yi)直冤枉(wang)你了。